泸州市龙马潭区社保局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06.06.2016  21:34

今年3月以来,泸州市龙马潭区社保局组织人员,全面清理保存期满5年的《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存根,并于5月9日在区财政局监督股、票据中心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对2009年和2010年应销毁的《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存根进行了销毁。本次共销毁票据存根35箱, 62000份,有效减轻我局财政票据存根的保管压力,使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