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重抓依法治市七项重点工作

23.09.2014  21:44

  自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巴中工作实施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坚持重点工作抓落实、特色工作出亮点,着力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近期,我市进一步明确了依法治市七项重点工作,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已在报送审定,各责任单位已经提早谋划,正在就相关工作安排部署落实。

  坚持市委常委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和建立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市委常委会议会前学法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每次学习半小时左右,内容为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重要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讲授工作由市级部门负责,原则上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讲授,也可邀请有关专家讲授。要求市、县(区)党委必须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与同级别政府法律顾问机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法律进机关”要求部门每年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法不少于12次,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把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等;“法律进学校”要求编写适应中小学生特点的普法资料,建立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制度,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创建等;“法律进乡村”要求切实制订好“村规民约”,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依法治村示范创建活动等;“法律进社区”要求在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在社区建立法治宣传橱窗、法律图书馆,加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法律进寺观教堂”要求在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试行建立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扎实开展文明和谐寺观教堂示范创建等;“法律进企业”要求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培育企业法治文化、优化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等;“法律进单位”要求在人员密集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等。

  建立健全自治规范。要求全市各类机关、学校、村(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寺观教堂以及“两新”组织等均要建立具有各自特色的自治规范,实现各行各业全覆盖。主要目的是深入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升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水平,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努力构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

  推进政法机关审务、检务、警务、司法行政事务公开。通过整合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现有执法司法信息资源,构建市、县(区)两级政法机关执法司法综合数据公开中心,实现市、县(区)两级执法司法数据公开运行。系统涵盖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执法司法门类,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审判执行、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纪律禁令、违法违纪处理和涉法涉诉信访等执法司法类别。集行政事项公开、权力运行公开、网上办案、移动执法、效能监察、行政监督、信息服务于一体,逐步形成市、县(区)两级执法司法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运行和监督管理体系。

  开展“法治阳光行动”。要求紧扣法治巴中建设最根本问题、推进工作中最关键的环节、干部群众最关注的事情,开展“阳光访谈”“阳光问政”“阳光在线”等系列全媒体直播节目。在每年10月至12月,开播“阳光访谈”2期,总结提炼和广泛宣传依法治市工作的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开播“阳光问政”1期,深度挖掘和广泛收集依法治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播“阳光反馈”2期,全面梳理“阳光问政”节目中所反映的问题,媒体全程跟踪整改过程。

  深化市级行政权力清理规范。要求各单位在已经形成的行政权力目录清单和已经开始依法规范公开试运行的网络平台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对行政权力进行再清理、再精简、再规范;行政权力依据发生变化或机构职能调整的部门,要成立专门组织,明确专人对照法定依据,按程序进行行政权力的清理、申报、审核、备案工作。要切实做好权力目录的再清理,优化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及监察点位,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编制行政许可目录清单,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

  依法化解信访积案和重大集访问题。要求通过全面排查、建立台账、落实包案、分类化解、督查督办等方式,重点解决一批长期缠访、闹访、非正常访的信访事项,从根本上减少信访积案存量。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逐案制订工作措施和化解方案,有效解决一批复杂疑难信访问题,有效减少重信重访。通过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和重大集体上访问题依法化解专项工作,力争高质量化解一批积案、难案和热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