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纪委调整内设机构 监督执纪部门占七成

12.08.2014  22:14

  为进一步适应反腐败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成都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按照四川省纪委总体部署,大力推进第二轮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机构调整实现“两个70%”。

  调机构,实现上下对应。在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不变的情况下,通过整合、重组、新增等方式,对内设机构进行全面调整。整合7个:将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派驻派出机构工作室)整合为办公厅,党风政风监督室(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市投资软环境工作督查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法规室、研究室整合为研究室(法规室)。增设4个:增设第六、第七纪检监察室,巡察工作室(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干部监督室(市纪检监察系统巡察工作室)。重组2个:在干部管理室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工作室基础上组建宣传部。通过调整,既实现省、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基本一致,工作职责上下对应,又实现内设机构职责定位界限清楚,避免交叉,促进工作效率提升。

  转职能,聚焦主责主业。回归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能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委局机关不再加挂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建设办公室、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市投资软环境工作督查办公室牌子,相应职能向主体责任部门交还;明确各纪检监察室除承担案件审查职责以外,还全面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综合指导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以提高执纪效能、强化监督责任,实现由“牵头推动”到“监督推动”。通过调整,将更多力量向监督执纪倾斜,实现了“两个70%”目标,即监督执纪部门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0%,监督执纪人员总数占机关总编制数的70.5%。同时,强化对主责部门依法履职监督,通过受理投诉、专项检查、电子监察、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等方式发现问题,充分运用下发监察建议书、监察决定书、约谈等方式,监督行业主管部门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及监察不力的主责部门严肃问责。

  强监督,突出自检自严。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强化自检自严,实现由监督别人向双向监督转变。新设立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挂市纪检监察系统巡察工作室牌子,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党章、其他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方面的情况,受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线索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督办有关系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责系统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用实际举措回答“纪检干部由谁来监督”的疑问。(成都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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