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第三季度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最多

29.09.2014  11:22

统计资料显示,今年第三季度,乐山市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9件,解决128件,解决率达99.2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5470元;受理农村消费者投诉31件,占投诉总数的24.03%,为农村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004元。

从投诉问题的性质看:质量问题投诉有65件,占总数的50.39%;价格问题投诉2件,占总数的1.55%;合同问题投诉6件,占总数的4.65%;虚假宣传投诉8件,占总数的6.2%;售后服务22件,占总数的17.05%;其他方面投诉有26件,占总数的20.16%。

从投诉的商品类别看: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有43件,电信服务类11件,房屋及建材类投诉12件,交通工具类10件,生活、社会服务类8件,其他类别的投诉较少。通过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家用电子电器类消费投诉最多,占总数的33.33%,投诉的主要问题集中在通讯类产品、厨房电器类产品以及试听产品的质量问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