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网上贴图“人肉搜索”小偷 律师提醒涉嫌侵权
请大家人肉海甸三西路菜市场偷手机小偷
去菜市场买菜,新买的价值1500元的手机被人偷走,网友“loseing2013”一怒之下将嫌疑人照片发在论坛上求网友“人肉搜索”。连日来,这条帖子被大量转发和回复,不少网友痛斥小偷可恶,但有律师提醒,此举可能涉嫌侵权。
网上贴图“搜索”小偷
12月12日,网友“loseing2013”在海南一家大型论坛发布了一篇名为《请大家人肉海口海甸三西路菜市场偷手机小偷》的帖子,该帖子主要由四张照片组成,其中三张照片人物面貌和衣着都较为清晰,一张照片能判断出人物的身高和发型。在随后的跟帖回复中,“loseing2013”称,一周前,他在海甸三西路菜市场内丢失了一部新买的手机,价值1500元,他越想越气愤,决定发帖“人肉搜索”小偷,希望借助网友的力量,给小偷点颜色看看。
帖子一发出,点击量迅速增长,一些有过被盗经历的网友更是对小偷的行为深恶痛绝,跟帖讲述了曾经被偷的经历,支招如何找到小偷。还有些网友则善意提醒此举很有可能侵犯他人的权益。然而还有一些网友在评论时出现过激的言辞,称“如果抓到此类小偷将其撕了”等。
市场频有小偷光顾
随后,记者来到帖子中提到的海甸三西路菜市场,这里是海甸岛最大的菜市场,每天前来买菜的市民很多。卖肉的李先生说,平时做生意时经常看到小偷,主要是偷买菜的顾客,有时如果摊位没人,也有发生进入摊位内偷店主财物的情况。“这里小偷很多,主要集中在早上,有固定的几个人,我经常看到他们尾随买菜的顾客,现在装了摄像头比以前好了很多。”摊主陈先生称。
该菜市场市场管理部的工作人员说,由于这个菜市场比较大,小偷一直都有,长期在此卖菜的菜贩能认出来小偷,但由于担心打击报复,不敢大声提醒顾客,现在菜市场装了摄像头,小偷少了很多,但目前也仅限于卖肉的区域,青菜区暂时还没有安装。
市民对此看法不一
近日,广东一家商店老板因怀疑一高中女生有偷窃行为,发起“人肉搜索”致使高中女生跳楼自杀一事引起社会关注,那么,市民东西被偷,是否该发起“人肉搜索”?对此,市民看法各异。
“参与‘人肉搜索’是最能体现公民权利的方式,通过更多人的讨论,有助于揭开事情真相。如果‘人肉搜索’是违法行为,我绝对支持,也会参与其中。”市民杨怀华对“人肉搜索”持肯定态度。也有市民对“人肉搜索”坚决反对。市民吴贤志认为,尽管“人肉搜索”可以查明一些事情真相,但是也会侵犯被搜索者的权利,搜索的结果不能保证真实性。小偷的盗窃行为应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而不是由网友在网络上对他“公审”。
律师称可能涉嫌侵权
发布“人肉帖”并贴出照片,究竟有没有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对此,海南省阳光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剑称,网友在网络上“人肉搜索”盗贼,目的是为了借助互联网查找盗贼,是否构成盗窃,应由个人或其他单位认定,应由公安机关侦查确认,网友私自通过网络公布其实施盗窃的过程以追查盗窃嫌疑人,有可能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甚至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个人物品丢失后,首先要向警方报案。如果有监控录像的话,市民可委托公安机关发布视频及截图。(本报记者 赵莎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