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正式启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03.11.2015  11:02

近日,泸州市召开全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宣传动员会议。会议就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重要作用及如何积极推动泸州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做了宣导,并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相关知识和2015年泸州分公司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相关承保方案进行了培训。

会议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履职,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安排专项经费和专门人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发挥好食品企业、承保机构、消费者等多元主体的积极性,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确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根据《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公平竞争、先行先试、分步推广”的原则,确定先行试点的范围包括: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软饮料、糕点等企业,以及经营环节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连锁企业、学校食堂等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行业和领域。这些试点企业原则上应保尽保。三是加强舆论宣传。要发挥保险经纪公司、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第三方力量,加强对投保方的宣传教育和行为引导,有效调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