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政府采购“三个到位”服务本地企业

16.10.2015  12:39
核心提示:一是政策贯彻到位。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采取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实   一是政策贯彻到位。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采取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与推进我市企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二是服务帮助到位。帮助企业根据产品特点,积极向上申报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节能产品清单、科技创新产品清单等,力争让其成为政府采购的优势产品。采购单位申请采购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将本地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三是监督执行到位。严格监督政府采购,不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等规模条件对本地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供应商等要求排斥本地企业或供应商;不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排斥本地企业或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