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探索建立药品生产企业质量风险防控机制

09.12.2014  19:46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创新监管手段,用好监管措施,积极探索建立药品生产企业质量风险防控机制,防控药品生产环节风险。

一是实行风险约谈告诫制度。 不定期对企业进行约谈告诫3次,及时整改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药品抽检不合格等问题,指导企业降低安全风险,及时化解风险隐患。

二是用好不良反应监测数据。 结合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分析评价结果,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改进质量体系,提高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三是建立诚信等级评定制度。 制定了《药品生产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全市药品生产企业信用备忘记录,对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结果依法向社会披露,增强企业诚信意识。

四是主动公示停产企业信息。 完善药品生产企业停产停业信息公告制度,向社会公布停产、停业的药品生产企业相关信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避免有关单位与停产、停业企业发生业务。

五是创新运用第三方评估机制。 成立眉山市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专家库,建立分析研究机制,帮助企业评估风险隐患,找出管理上存在的缺陷,降低药品质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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