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开展药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

12.09.2014  17:42

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创新监管思路,积极探索科学监管手段,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深化“亮剑行动”。

分级分类监管即根据所生产药品剂型、品种质量的潜在风险,由高到低将全市药品生产企业风险度分为两类,并对两类风险度生产企业实行分级监管。第一类为一般风险度药品生产企业,包括生产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搽剂、溶液剂(外用)的珠峰药业公司、明星药业公司、泰乐制药公司,实行一级监管,除相关县区局、分局按照《遂宁市药化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开展监管外,市局每季度实施1次飞行检查。第二类为低风险度药品生产企业,包括生产医用氧及中药饮片的射洪平安制氧公司、回春堂中药科技公司、全泰堂中药饮片公司、陈善堂生物制药公司、滋宁中药饮片公司、绿康中药公司、射洪中药饮片公司,实行二级监管,除相关县区局、分局按照《遂宁市药化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开展监管外,市局每半年实施1次飞行检查。并对发生质量事故或严重不良反应、药品质量抽验不合格、群众举报和涉嫌违法生产的企业实时进行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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