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开展生猪屠宰企业液氨安全生产工作督查
为深刻吸取天津“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我市各区县动物卫生执法人员在8月份对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冻库实施了拉网式排查,对仍在使用液氨制冷的8家屠宰企业进行了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2月9-17日,市局动物卫生执法人员对翠屏区、高县、南溪区开展屠宰企业液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工作督查,并实地到宜宾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宜宾市久顺食品有限公司、宜宾市顺风畜牧业有限公司、宜宾市永富食品有限公司、宜宾市汇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太子乐食品有限公司、高县汇丰食品有限公司、宜宾鹅天歌食品有限公司的液氨生产车间开展了安全隐患检查。
从督查情况看,各区县畜牧部门对液氨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危化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督促屠宰企业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有完善的执法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的冻库监管工作记录。在与企业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都明确了各屠宰企业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检查人员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重大安全隐患指导目录》重点对屠宰加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和教育培训情况;工艺运行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投用运行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情况等内容进行了认真查验,详细查阅相关安全记录记载和规章制度,并查看了生产设备、压力容器的年检报告以及生产人员安全培训等资料。
从检查情况看,屠宰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强,有较齐备的安全生产结构和人员配置,企业生产经营证照齐全,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五落实五到位”执行较好;《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张贴上墙,液氨生产车间外贴有明显警示标志和应急处置措施,呼吸器、消防设备配置齐全,有详细的液氨机房值班和设施设备自检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建立不完善等问题,被检查企业负责人表示立即安排整改,在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