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开展市级部门“四诺”活动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07.05.2014  20:36

      为进一步巩固环境兴市工作成果,着力深化正风肃纪,近日,宜宾市环境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在市直机关进一步深化环境兴市“四诺”活动的实施意见》(宜工委发〔2014〕16 号),在市级部门中开展“四诺”活动,重点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一、明确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稳位求进、创新求效”总要求,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切实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和执行不力等问题,力求通过开展“四诺”活动,使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更明显增强,机关作风更明显转变,行政效能更明显提升,服务水平更明显提高,为宜宾在次级突破战略布局中率先崛起、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明确活动步骤

      (一)承诺。按照市委环境兴市“四诺”活动工作重心下移要求,承诺分为公开承诺和书面承诺。22 个市级部门的行政审批科长在电视台公开亮相并做出公开承诺,其余行政审批科长和正科级干部作书面承诺。承诺内容主要围绕进一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双岗双责”活动的要求,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解决行政审批中项目清理不到位,以及庸懒散拖、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政令不畅和深化正风肃纪,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等重点作出公开承诺。行政审批科长承诺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性质特点,结合环境兴市总体要求,作出差别化岗位职能承诺,防止千篇一律、形式主义。

      (二)践诺。市级各部门行政审批科长要按照承诺事项,认真抓好落实。要建立承诺台账,对已完成的承诺事项及时销账,对未完成的承诺事项及时提醒和督促。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行为,从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入,狠抓“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真正做到在政策上优惠,在服务上用心,在效能上提速。要把践诺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等形式,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分析践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不断完善践诺措施。着力于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

    (三)促诺。市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宜宾市环境兴市督查巡访暂行办法》(宜环兴办〔2013〕13 号)文件要求,强化对履行承诺情况的督查督办,对承诺事项进展缓慢,或没有按要求践行承诺,要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影响宜宾发展环境的相关责任人要实施严格问责,问题严重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四诺”活动的良好氛围,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和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进行曝光,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四)考诺。在电视台公开亮相承诺的 22 个市级部门行政审批科长在年终时要进行公开述诺,主要陈述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同时,“四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实际,抽取重点部门单位的正科级干部进行社会各界评干部作风网络测评。其余市级各部门要将机关干部承诺、践诺情况纳入年度干部述职考评,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办法,严格考评,逗硬奖惩。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环境兴市“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对“四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四诺”活动列为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创“四好”活动和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是开展“四诺”活动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具体人员,健全相关制度、落实必要保障,抓好落实,务求实效。

    (二)强化氛围营造。市级各部门(单位)要采取各种方式,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四诺”活动,引导机关干部积极参与,让社会广泛知晓。要大力宣传开展“四诺”活动的好经验和新变化新成效,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选树典型、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问责奖惩。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有责不诺、有诺不践、有践不果等损害政务服务环境的行为。凡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勤政廉政集中教育和党纪处分,对损害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