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开展 “四有两责”落实情况督查

30.05.2016  10:49

为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根据德阳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德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市、区)落实“四有两责”情况进行了督查。

在督查中,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基层所现场检查等形式,详细了解了全市食药监系统近三年机构编制、经费落实、执法装备配置、基层所建设等情况。与基层监管一线执法人员就2016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国、省、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等重点工作以及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针对当前监管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拟采取的措施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交流。

通过督查,初步掌握了各县(市、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四有”的保障情况和食品药监部门落实“两责”情况,对基层一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了更直观的了解,为下一步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监管和培训力度等工作提供了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