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高品质科创空间政策细则》出台

15.04.2020  17:53

给平台

支持在科空间共建功能型平台

引导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科创空间落地

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在科创空间聚集

给奖补

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大孵化体系

支持科技企业建立研发机构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给机会

开展科创空间供需对接

提升新经济准独角兽科创企业显示度

支持入驻企业享受

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优惠政策

3月13日,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举行,成都今年将建设1000万平方米高品质科创空间。

科创空间既是产业基础能力和公共服务平台的主要承载区,也是未来产业生态功能和市民生活空间的集中展示区。13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由市发改委等18部门联合出台的《成都市建设高品质科创空间政策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印发。

细则》围绕高品质科创空间规划建设、片区开发建设、企业招引、主导产业发展、科创企业发展、科创企业服务创新、营商环境优化等16个方面提出了54项具体政策措施,通过“给平台”“给奖补”“给机会”全方位推动高品质科创空间建设。

片区开发建设

建立高品质科创空间企业退出机制

1000万平方米高品质科创空间如何具体实施?《细则》提出,推进科创空间片区开发建设。推动片区公建配套建设。结合全市基本公服“三年攻坚”行动,按照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动高品质科创空间公服配套与片区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的同步建设、同步投用。

同时,强化高品质科创空间企业招引。建立科创空间企业准入的评价指标体系;由科创空间所在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定期(一年期)发布和调整(半年期)科创空间入驻企业招引需求清单,建立企业招引目录;给予头部企业和重大项目“一事一议”政策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细则》还提出,建立高品质科创空间企业退出机制。由科创空间所在产业功能区管委会负责跟踪科创空间入驻企业的运行情况,定期(一年期)提出评价需求,组织同行及专家进行联合退出评审。经过评审,可整改提升的企业,通报限时整改;无法整改的企业,限时退出。

给平台

最高500万元经费补贴支持创新创业载体落地

细则》提出,支持在科创空间共建功能型平台。围绕高品质科创空间科创企业急需的创新服务需求,支持建设市级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提供公益性、共享性、开放性基础支撑和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按近三个年度平台建设投入3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

引导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科创空间落地。聚焦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支持高品质科创空间与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国家级创新平台等,围绕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成果转化、示范应用推广等方面开展项目合作。

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在科创空间聚集。对新建市级科技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双创载体聚集区,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经费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对综合评价优秀的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机构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经费补贴;对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和存量土地等改(扩)建为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运营)方,给予其实施场地改造及公共技术设备设施购置等发生的费用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经费补贴;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创新型孵化器运营机构入驻科创空间建设创新创业载体,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补贴。

给奖补

最高1000万元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根据《细则》,将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大孵化体系。按照达标即准原则,设立“科技型初创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的梯度培育库。引导行业优质创新资源为入库企业提供针对性服务和精准化支持,加速企业成长壮大。对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市和区(市)县按1∶1给予奖补,其中市本级一次性给予15万元资助。

支持科技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联合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支持行业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支持科技型企业牵头组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其他国家级创新平台,对新获批建设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配套资助。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增量的3%-1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对企业围绕“5+5+1”产业,面向市场需求自主立项、先行投入,开发“硬核科技”重大创新产品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后补贴。引导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行业标准制定、共性技术研发及产业链协同创新,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给机会

支持入驻企业享受“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优惠政策

细则》还提出“给机会”。开展科创空间供需对接。将新经济科创企业技术(产品)联合攻关,管理研发人才需求,项目协作配套,外部融资以及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等供需信息纳入城市机会清单进行发布;召开应用场景沙龙等活动,选择机会清单中与活动相关的主题,开展供需信息精准对接,实现场景构建需求落地落实。

提升新经济准独角兽科创企业显示度。支持新经济准独角兽科创企业开拓外地市场,对年度市外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入驻企业享受“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优惠政策。支持新经济科创企业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250万元补助。

全方位支持

优先支持科创空间企业上市融资

根据《细则》,还将加大金融、人才等全方位支持。优先支持科创空间企业上市融资。对拟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科创空间企业,发行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已发放的除外),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发上市的科创空间企业,按实际募资净额(扣除发行费用)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 350万元奖励。

在人才方面,推动“蓉漂计划”在高品质科创空间落地落实。鼓励高品质科创空间区域内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蓉漂计划”,经评审入选“蓉漂计划”的,A类人才每人给予300万元资助、B类人才每人给予200万元资助、C类人才每人给予120万元资助,青年项目和海外短期项目人才每人给予60万元资助,顶尖创新创业团队每个给予500万元资助。

加强科创空间与职教产业园协同发展。支持在蓉高校和职业(技工)院校根据“5+5+1”产业细分领域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支持在蓉高校、职业(技工)院校与科创空间规模以上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同时,推进人才安居政策措施在科创空间落地落实。

此外,《细则》还提出,强化新型基础设施保障,聚焦科创空间信息化发展,加快推进千兆光纤宽带覆盖和5G基站及配套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