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展新冠疫情期间企业扶持政策系列线上讲座第一期成功举办

16.03.2020  18:02

为了帮助企业做好疫情缓解后复工复产工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市级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积金中心,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于3月13日至3月25日组织开展“抗击疫情、稳定经济”系列线上讲座活动。

3月13日,成都市展新冠疫情期间企业扶持政策系列线上讲座第一期顺利举办,本次活动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处处长周黎、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金融处陈欣及工业投资处吴见殊三位老师分别为企业解读《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及部分细则、疫情期间的融资支持政策和疫情期间企业增产转产政策等相关内容。

20条政策措施”及部分细则

近期,成都市已经面向企业出台了许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和申报指南,社保及公积金缓缴、用水用气用电补贴、租金减免、失业保险金稳岗返还、防疫企业技改及扩能补贴、防疫体系建设投入补助、重点保供企业资金补贴等申报通道全部打开。截至3月9日,产业功能区内复工企业已达10.09万户、复岗员工198.1万人;规上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复工率分别达到100%、99.8%,实体经济生产有序恢复。”市发改委国民经济综合处周黎处长首先介绍了“20条政策措施”出台背景和落地情况等。

同时,周黎处长介绍,为了落实政策中对安全复工复产企业防疫体系建设补助政策,出台了《关于对安全复工企业防疫体系建设给予补助的实施办法》、《关于做好对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中小企业实施临时电费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在防疫体系建设方面,基于疫情期间安全复工复产需要开展防疫体系建设,其所购置体外测温设备、防护口罩、防护衣、消毒药剂四大类防疫物资所花费的费用,按照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进行财政补助。另外,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通过其他方式支持企业安全复工防疫体系建设;在电费补贴方面,补贴资金将由省、市、区(市)县三级承担合计为目录销售电价的30%,中小企业可以参照政策按照所属地原则进行申报。

疫情期间融资支持政策

市经信局产业金融处陈欣老师重点讲解了《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工业和信息化类申报指南的通知》中对暂时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条款的申报条件、政策依据等内容。针对企业关注的融资担保政策,陈欣老师也通过案例来为大家进行说明,政策内容主要是对融资担保公司在 2020 年1月1 日后疫情防控期内为中小企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且单户金额在1000 万元以内、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 2% 的,按照疫情防控期间折算担保金额的 1%给予担保费用补贴 ,具体如何折算担保金额,陈欣老师为大家进行了详细指导。

工业企业技改、企业增产转产等政策

市经信局工业投资处吴见殊老师重点讲解了《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工业和信息化类申报指南的通知》中“按要求增产转产防疫用品的技改设备投资补助”和“工业企业提能扩产投资补助”两条政策条款的内容,技改设备投资补助支持标准是对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按要求增产转产防疫用品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入的50%给予补助;工业企业提能扩产投资补助支持标准是对工业企业满足市场需求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补贴,投资额在100万元—2000万元的按10%比例补助,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部分的按5%比例补助,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关于政策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注意事项等,吴见殊老师都为大家进行了说明。

本次活动累计吸引来自四川、重庆、湖北、山西等地共计2722人次观看,最高同时在线人数1324人。会后,工作人员还搜集活动微信群内企业问题,邀请老师们为大家答疑解惑。同时,会后还将为企业分享录播视频,方便大家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