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局着力整治老年人保健食品市场

05.09.2016  19:07

一是开展专项治理。6月至12月,对全市范围内生产和销售的保健食品进行规范。检查生产许可证件、产品配方、原辅料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情况;检查销售产品的说明书、赠送宣传册、广告有无夸大和虚假宣传。

二是召开宾馆约谈会。集体约谈辖区具有承办会议能力的酒店、宾馆,并签订责任书,要求其拒绝承接"咨询义诊、健康讲座、会议营销,引诱老年消费者购买大量自己并不需要的保健食品"等活动。如有违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2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市本级各类媒体,乡镇和社区的横幅、宣传栏,公布查处的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予以警惕;宣传保健食品“蓝帽子”标识和批准文号,每个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消费者可登陆食药总局网站 “公众服务—公众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假;科普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使用;24小时值守 “12331” 热线,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