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局着力“三个规范”提高执法水平

24.12.2015  19:09

一是规范决策制度。加强法制机构自身建设,政策法规科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加大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备案和监督检查力度,取消了1个规范性文件。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每次执法活动均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着制服参加。规范案件办理机制,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一律经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使用统一规范的执法文书,明确了各类文书的适用范围、条件和标准,保证监督检查标准化、规范化、痕迹化。

三是规范制度落实。落实案卷评查制度,每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落实纪检监督制度,采取随机抽样、现场回访的方式,开展了1次跟踪回访,回访企业40多家。强化“一案双查”“一事双谈”“一函双发”,保证了公正执法,全市没有发生重大恶劣影响和上级通报批评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