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局扎实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01.11.2016  13:06

为加强开学前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用餐安全,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全市学校食堂进行了全覆盖拉网式检查,全市学校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眉山市局始终坚持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局领导多次召集相关科室专题研究,并亲自带队深入各区、县督查该项工作。8月中旬,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至各区县局,要求各地制定检查方案并印发到每个学校,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同时要求各区、县局要精心组织抓落实,切实做到“全覆盖,严检查,零容忍,重实效”,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是落实责任,强化自律。全面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起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督促指导学校积极实施食堂“明厨亮灶”和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目前,全市学校食堂879个,已完成“明厨亮灶”工程改造849个,完成率97%,其中城区学校食堂已全部完成“明厨亮灶”工作。788所学校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入保率达90%。

三是强化宣传,增强意识。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组织召开了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对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业人员共计4031人次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率达100%,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堂,努力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四是突出重点,实行“六查”。严格执行“六查”标准,一查是否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二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三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四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食品原辅购进料是否实行索证索票管理;五查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留样食品是否规范;六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对全市879个学校食堂进行了全覆盖零死角检查,并对329个校园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了检查。对年初春季开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重点查看,对外包经营的学校食堂加大检查力度,督促5所外包经营的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收回由学校自主管理,有效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

五是严惩违法,消除隐患。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279人次,检查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1208户,下达监督意见书430份,整改合格412户,立案查处2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均进行现场指导,下达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教育部门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