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局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19.05.2015  20:13

为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一是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都已纳入试点范围。旌阳区、罗江县先期在学校食堂、餐饮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德阳已有220余家学校食堂、餐饮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二是保险公司根据不同行业风险设计了不同的参保方案。餐饮业根据经营面积不同,基准年保费400-8000元,赔偿限额5-200万元;食品销售企业根据年度营业收入不同,基准年保费500-10000元,赔偿限额3-200万元;食品生产企业根据年度营业收入由高至低,基准费率0.15%-0.33%,赔偿限额10-500万元;学校食堂根据人员多少,基准年保费1000-4550,赔偿限额200-400万元。

三是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行第三方责任制,被保险人由于非主观疏忽或过失等给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在保险期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