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局严把四关提升案件查办效能

03.09.2016  04:35

一是深挖案件“源头”,严把案源线索关。通过“筛、查、找、拓”四个渠道,主动拓宽案源线索,增强案源敏感度,将案源线索分为监管查发、举报投诉、抽送检验、移转交查办、事故查处、领导批示6个大类,并进行案件来源登记,实行“痕迹管理”。

二是规范案件“入口”,严把立案防范关。梳理归纳各类案源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填写立案审批表,并明确分管领导,指定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明确完成时限。对立案的案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建立起常态化的作风监督检查机制,严防案件查办人员擅自作出处理,严防执法人员不按规定登记,报批失密、泄密,严防执法人员未按规定及时移送案件线索,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把好立案关。

三是突出案件“重点”,严把案件查办关。进一步规范取证、定性、审核、处罚、文书各个环节,确保执法主体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处罚结果适当,重视当事人的询问和陈述申辩权、听证权,实行合议制和层层审批制,强化对适用法律条文和自由裁量权的执法监督,确保案件查办工作到位、处罚适当。

四是疏通案件“出口”,严把案件结案关。从案件基本信息、案件定性、主体、法律适用、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对结案文书、结案信息进行全面审核,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通过,及时要求办案部门补送或更正,确保案件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同时,对法律文书进行集中保管、登记编号、备案审查,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管理监督,有效提升了案件查办的效能。

今年1-6月,全市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案件350件,涉案金额61.24万元,罚没197.68万元,拟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41张,移送司法机关5件,未发生行政投诉和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