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委书记:坚持问题导向 推进依法治市

26.03.2014  13:25

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依法治市

  中共乐山市委书记唐坚

  推进依法治市,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乐山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客观需要。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东明书记的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依法治省”战略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以法治谋全局,用法治强管理,扎实推进依法治市。

  一、解决认识问题

  从统揽全局的高度,准确把握和深刻理解“依法治省”战略部署的重要意义。一是目标的科学提升。省委、省政府适应全省发展需要,提出了“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的指导思想。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对乐山树立更高目标推进发展,显得非常及时,尤为重要。二是改革的重要保障。法治不仅是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改革的重要保障。必须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三是现实的客观需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依法治市提出了新要求,迫切需要一个健全的法治体系,解决好部分干部群众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解决方向问题

  像抓经济一样抓好法治建设,着力解决好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问题。一是坚持全民普法为先。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基础是普法。要筑牢人人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提高全市人民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坚持规范执法为基。执法工作只有在规范的基础上运行,才能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着力加强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三是坚持公正司法为重。就全市而言,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还欠缺制度和程序上的保障。因此,今后还要进一步提升乐山司法机关各种司法活动的平等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四是坚持带头用法为要。当前,乐山正处于“追赶跨越、美丽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领导干部要紧紧围绕中心开展工作,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带头依法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专项治理,带头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三、解决路径问题

  把握好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的关系,积极探索形成具有乐山特点的依法治市模式。一是多元结合。把依法治市与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相结合,凝聚全市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共识。把依法治市与法治示范创建相结合,开展市县乡、村组社区、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多级创建活动。把依法治市与平安乐山建设相结合,不断提高全市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相结合,引导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社会公序良俗。二是示范引领。结合《纲要》和《要点》要求,加快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考核。总结提炼“法治乐山”创建活动和“公民法制宣传周”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加快形成依法治理的特点和亮点。三是同步推进。乐山有彝区、山区、平坝地区,三元结构特征突出。把依法治省战略部署实化于乐山实践,关键是立足于实际,针对乐山三元结构现状和发展现实,谋划一个既能突出市情特点,又能覆盖全域的依法治市蓝图,分类实施、同步推进全市依法治理进程。

  四、解决主体问题

  只有明确依法治理的责任主体,才能确保依法治市的快速有序推进。一是党委依法执政。党委是依法执政的第一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在法律框架下运转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政府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实现依法治理的关键和核心。必须通过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力量,加快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倡导阳光文明柔性执法,加快依法治市进程。三是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要明确司法权威体现的是党的执政权威和国家的法治权威,司法机关越是忠于和服从法律,越是能够依法独立地适用法律和不折不扣地实现法律,就越能坚持并体现党的领导,坚持并体现党依法执政和实现执政为民。四是群众依法办事。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群众参与依法治市的社会实践,引导广大群众融入依法治市活动,全力打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从根本上扭转信访不信法,越闹越能解决的不良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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