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大力促进专利创造实施专利资助

18.11.2016  17:34

为进一步促进专利创造,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专利创造实施专利资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专利资助项目包括专利申请、授权资助和专利维权资助两项。

通知》明确专利申请、授权资助范围包括:我市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在遂大专院校,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河东新区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个人(个人申请地址在经开区和河东新区)当年度国内及港澳台地区申请和授权的发明专利、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依据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我市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而专利维权资助的范围则为,遂宁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根据《通知》,专利资助标准为:国内申请的发明专利按其实际缴纳的申请费和审查费,一次性资助 1000 元/件;国内及港澳台地区的授权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 5000 元/件;国内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一次性资助 1000 元/件等。专利维权资助标准为:遂宁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专利权受到不法侵害时,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开展维权行动所开支的诉讼费、鉴定费、诉讼代理费,一次性给予 50%的资助(最高资助不超过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