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多措并举狠抓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17.08.2014  01:05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泸州市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标准》、《泸州市食品安全“五级监管”体系责任规定》,明确食品药品安全职责分工、工作目标、基层基础、群防共治和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等重点任务。

二是探索监管模式。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龙马潭区长安乡探索成立“乡厨协会”加强“坝坝宴”监管;纳溪区编印发放《农村群体性聚餐操作与管理工作手册》;古蔺县推行农村“营养午餐”食堂备案登记制度,已对未达到办证条件的229家供餐伙房进行备案。

三是抓好宣传教育。开展各类培训讲座219次,依托基层品监管所制作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宣传专栏231期,放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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