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处理好“三个关系”助推精准扶贫

14.01.2016  10:43

 

  区域性与能力性贫困的关系。在不断完善贫困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的同时,着力帮扶个别因病、因残、因灾等能力性贫困,解决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在农村实现资本联合、资源联合、劳动联合;变“输血”为“造血”。

  重点与非重点的关系。把重点村、重点户的脱贫与非重点村、非重点户的发展相结合,着力解决重点村、重点户与非重点村、非重点户的扶贫,做到统筹兼顾、一视同仁。

  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的关系。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积极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主动为贫困户点灯带路,制定脱贫规划和帮扶措施,让群众真正成为投入主体、建设主体、受益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