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培育认定首批“资格”农民3050人

13.03.2015  11:08

  按照农业部总体部署,结合遂宁市农村人才培养方向和现代农业建设要求,2014年,在全市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将农村人才培训重点从一般农民全面转向新型职业农民,我市蓬溪县纳入了全国300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之一,射洪县、大英县、安居区列为省级示范县(区)(全省50个)。

  2014年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围绕“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方向,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原则,立足“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导向,探索构建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机制,面向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等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并取得初步成效,一是成功认定首批获得资格证书的新农民,全市共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305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1182人、专业技能型808人、社会服务型1060人,全部通过考核认定并为其颁发了“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二是初步建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培育机制,为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规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三是为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人才、技术支撑。四是转变了人们对农民的传统认识,增强了农民的自我发展信心,提升了农民政策水平、专业技能、发展理念。五是首批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其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领导机构。各县区分别建立了以政府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教育、人社、发改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新型职业农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形成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合力。

  二是开展摸底调查。培训前,农业部门及时制定了生不同类新型职业农民标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村社开展摸底调查,筛选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首批培育对象3050人。

  三是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乡镇农技站、村委会等力量,大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等,动员符合条件和有意发展成为现代新型职业农民的人员积极参与培训。

  四是认定培训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省、市现代农业科技培训基地为重点,选择认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13个,以我市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畜牧业标准化养殖基地、农民合作社为重点,认定实训基地50余个。

  五是探索认定办法。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的推荐申报、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证书管理、退出程序等相关制度办法。

  六是出台支持措施。各县区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持政策。蓬溪县已出台了《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暂行办法》,给予新型职业农民10多项扶持政策。

  七是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区项目办落实专人指导监督培训机构的培训、实训、管理、信息录入、宣传报道等工作,市农业局也及时跟进巡查。

  2015年将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进一步争取政策支持,加大培育力度,完善管理办法,创新培训手段,力争全市新增新型职业农民3000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