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城乡一体居民医疗保险体系已经基本建成
本网讯(记者 赵陈)“因为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院后,按照政策市里给我报销了15000元。真没想到,只交了20元,就能够得到这么多住院医疗补偿费。”说起新农合,李明强开心地笑了。几年前,家住巴州区花溪乡天花村65岁的农民李明强,患腹股沟斜疝近1年,因为经济拮据一直没有彻底治疗。当得知全市正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只需每年每人缴纳20元就能参合,参合后因病住院、看病都有补偿时,李明强便积极响应。现在,李明强逢人便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让我解除了难以忍受的顽症,还是党和政府的政策好。现在农民看病也像城里人一样能报销,我们做梦也没有想到。”
去年以来,我市始终把推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作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紧紧围绕“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完善政策制度、健全机制体系为抓手,以消除户籍、身份、地域差别,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为关键,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试行)》、《巴中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巴中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在全面整合新农合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筹集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办管理”六个统一的市级统筹运行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相互转接制度。从今年3月1日起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原新农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同时废止,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管理体制。
经过近一年的实践探索,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了政策制度由城乡分割向城乡统一、经办管理由两个部门负责向一个部门统筹、待遇水平由区别对待向城乡一致、保障方式由基本保障向多层次保障、公共服务由城乡差别向城乡均等转变,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险上实现了制度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及时参保、连续参保、长期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有效激发,全民医保进程提速加快,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保障功能显著增强。截至10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47.82万人,其中城镇居民参保35.4万人、农村居民参保312.42万人,参保覆盖率达97.3%;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水平达73%以上,与职工的待遇差距逐步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