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四到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04.12.2013  11:42

      今年以来,乐山市围绕打造全省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程序最简、办事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市(州)之一,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列入年度重点改革工作任务,出台《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一、事项精简到位。省级下放的37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落实承接单位。以2012年清理公布的行政权力目录为基础,对应省政府审定公布的清理结果,对全市各级行政审批项目、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非行政许可和资质(格)许可及认定、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明确“五个一律取消”要求(即:凡不符合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一律取消;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中央、省上取消的,一律取消;凡未申报并经审批公布的,一律取消;凡其他市(州)取消的,原则一律取消)。同时,对设定依据相同、审批内容相互包容或联系紧密的,一律采取合并或关联方式处理;对转报上级的,转为服务事项管理;对审批量极少且转变管理方式后不影响社会管理的,转变管理方式;对3年内未发生办件量的,进行“打捆冻结”(暂停实施);凡可采取事后、间接方式管理的,一律不设置前置审批;凡依法、适宜由县乡两级实施的,一律下放。目前,该市市级250项行政审批项目已完成集中清理和审核论证,保留103项,精简下放147项、精简下放率58.8%;市级行政性事业收费保留112项、取消或免征8项。

      二、流程优化到位。

      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在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中,对各部门的授权情况进行了清理。19个市级部门设立了行政审批科,综合代办窗口1个,12个市级部门和2个分中心因为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件量少进入综合代办窗口,并授予窗口首席代表行政审批决定权、上报权、印章使用权和组织协调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无需专家论证、现场勘察、听证、集中讨论和上报审批的事项,一律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对审定公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其性质和特点逐项再造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完善运行机制,严格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三项制度”,承诺办理时限在已提速50%基础上再提速30%。强力推进并联审批,实行“一窗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限时办结”,建立企业设立登记、重大投资项目生成立项、项目建设环节(图审)、城市管理、中心城区个体餐饮五大类并联审批制度。设立“国土房管审批服务专区”,集中国土、房管审批职能,并配套地税、公证、地产中介等服务,承诺办理时限压缩至12个工作日,提速40%。开辟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实行“四定”(定岗、定人、定时、定责)代办服务,助推项目100天内落地开工。目前,该市市政务服务中心共代办项目340个、金额66.4亿元,全程代办服务希尔电子半导体功率元器件、嘉洋科技GPP芯片生产线建设项目办结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仅用6个工作日,办理提速80%以上。

      三、体系建设到位。累计投入约1亿余元,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目前,该市市政务服务中心面积由0.2万平方米扩展至1.5万平方米,11个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有8个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218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2300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四个一”(即:一个办公室、一块牌子、一本台帐、一套制度)实现全覆盖,形成了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为基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纽带、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为网底的四级便民服务体系。同时,为更好适应新时期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需要,该市在市、县两级设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土地矿权、特殊资源、特许经营权出(转)让等纳入中心交易。

      四、服务效能到位。全面升级市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大厅,强化在线咨询、预审、办理等功能;研发“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开通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以及水、电、气、公积金等事项信息查询业务。在公安车管、人事考试、人才交流、质量检测、纳税办税等办事大厅安装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加快实施政务服务系统中心机房建设和全系统光纤传输网络改造,提升市县乡三级行政效能视频监察、数据监察传输质量。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掌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予以改进。1—10月,该市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7.2万件,按时办结率、现场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