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四举措推进医疗卫生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17.03.2016  13:33

 

因病致贫是我市贫困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针对这一突出问题,雅安市聚焦绝对贫困人口,采取四项措施,帮助解决贫困群众看不好病、治不起病的问题,全方位推进医疗卫生扶贫工作,助力脱贫攻坚。

一、精准识别因病贫困户,夯实医疗卫生扶贫工作基础。

全市以精准识别“回头看”后锁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依据,扎实开展“五个一批”归类认定工作,其中,医疗救助一批10506人,占全市剩余贫困人口数29095人的36.1%。为确保“五个一批”归类认定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近期,市卫生计生、扶贫、民政、残联四家市级部门联合下发《雅安市关于开展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精准脱贫相关工作的通知》,再次对全市因病致贫贫困人口基础信息进行复核比对,精准掌握贫困人口因何种病致贫,并按病种、病情进行分类管理,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档案,确保做到“一乡一簿,一村一册,一人一卡”的动态台账管理,为下一步扎实开展医疗卫生扶贫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开展巡回医疗服务,扩大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的受益面。

结合党建工作的开展,县、乡两级分别组建“红旗帜”脱贫巡回医疗服务专家组、“红旗帜”脱贫巡回医疗服务队,切实转变服务方式,变“做堂行医”为主动上门服务,扩大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的受益面。此外,结合基本公共卫生及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开展,重点对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35岁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孕产妇、结核病患者、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七类重点贫困人群开展送医、送药、送保健等巡回医疗服务,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健康素养。

三、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实现贫困人群基层就医“零支付”或“微支付”。

依托新农合省级系统管理平台,对贫困人口参合(保)情况逐一比对,确保参合(保)率达到100%。根据全市新农合统一补偿方案,执行门诊特殊病种由21种增加至25类32种。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级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住院的免收起付线,给予特殊补偿。协调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承办单位,对经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大病保险赔付、民政救助及其他基金支付后,对患者当年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给予再次补偿。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保报销目录使用药品、耗材,开具检查检验单,对使用医保报销目录外的药品、耗材、检查检验,全部纳入处方点评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通报、约谈,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控各级医疗机构自费药品使用比例,三级医院不得高于6%、二级医院不得高于5%、二级以下医院不得高于4%。积极探索大病医疗再保险,以团保形式为贫困群众购买补充医疗保险。

四、围绕“五大提升行动”,着力提高贫困地区医疗服务水平。

通过实施贫困地区医疗能力、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贫困地区贫困计生家庭帮扶等医疗卫生计生扶贫“五大提升行动”,逐步健全贫困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着力提高贫困地区医疗服务水平。2016年,全市力争实现7个100%,3个80%以上目标。 7个100%”即: 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完成100%;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率完成100%;贫困人口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率完成100%;贫困人口健康教育、优生优育普及率完成100%;上级医疗机构对贫困地区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完成100%;贫困育龄夫妇婚检率、孕检率达100%;贫困村村医覆盖率达100%。 3个80%以上”即: 实现127个贫困村所在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100%达标,261个贫困村设置村卫生室达100%、标准化建设达80%;贫困地区血吸虫阻断率达100%、疟疾消除率达87.5%;县乡远程会诊覆盖率达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