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四严”念紧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紧箍咒”

07.12.2015  22:44

 

广安市积极贯彻落实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范锐平在武胜县飞龙镇卢山村、华蓥市天池镇伍家坳村调研时对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组选派工作的指示,出台“四严”措施,确保了贫困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组真正到岗履职。

        (1)派员单位严格落实选派工作职责。派员单位严格把关、优选人员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并纳入工作组成员,在工作、生活上予以最大支持。一是支持选派第一书记脱产驻村和选派工作组扶贫帮扶,不再安排第一书记分担驻村帮扶以外的工作;二是保障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组成员工作经费、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等费用;三是定期听取第一书记及工作组汇报,帮助争取扶贫项目,协调落实相关工作,确保驻村帮扶实效。

        (2)第一书记严格落实脱产驻村要求。第一书记任职期间

落实“三个必须”工作要求。一是必须吃住在村,与村干部同出勤同考核,在村工作时间必须达到工作日总数的2/3以上;二是必须帮助发展,精准制定扶贫规划和措施,动员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做到一户一策,引领群众脱贫致富;三是必须在抓班子、带队伍上下功夫,在村里培养一支带不走的工作队,确保第一书记离村之后也能保持原有的工作水准和战斗力。

(3)驻村工作组严格落实指导协调工作。对820个贫困村实行驻村工作组全覆盖,每个驻村工作组成员3至4人,组长由帮扶单位1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工作组负责抓好基层组织建设、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产业发展指导和支持贫困户脱贫等工作;工作组以县为单位统一安排、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考评,贫困村不脱贫、扶贫对象不达标,工作组不撤出;实行驻村帮扶工作纪实制度,工作组每名成员每月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工作日总数的2/3,确保每天有人在村工作。

(4)接收单位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选派到村任职第一书记管理考核的通知》的要求,区市县(园区)严格落实第一书记驻村工作、请销假、日常考核、关爱激励等制度,加强对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组的管理考核和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完善工作日志,登记考勤、考核监督等制度,及时掌握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的工作动态,帮助协调处理重点难点问题,为第一书记脱产驻村提供必要生活和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