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改委:重大项目透明管理 减少人为裁量空间

13.12.2014  11:04

   核心提示

  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发改委将在对重大项目的管控上,“要依法依规对项目实行全流程管控,在立项审批、招标投标、资金分配等关键环节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公开透明管理,减少人为自由裁量空间。

  日前,市发改委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专题传达和学习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要求时刻牢记以法治思维推进工作,恪守“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防止行政乱作为,确保市发改委行政审批清单中的每一项都必须有规可循,有据可查,决不能出现违规设置审批情况。

  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三思而后行”,这是市发改委在此次贯彻全会精神时提出的一项要求,即养成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推进工作,在启动重大改革、出台重大政策、开展重大行政行为时充分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必须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条底线,坚决防止行政乱作为。”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要做到这一点需要从三个方面下手。

  首先,重大改革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市发改委、统筹委作为全市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城乡改革的牵头单位,面临的改革任务十分繁重,因此更需要有“不破法律底线”这根弦,始终坚持于法有据,先立后破的工作原则。

  其次,出台的政策措施不能超出法律框架,市发改委准备建立内部重大政策出台合法性审查机制,要将政策实施效果与实施过程同步考虑,不能顾此失彼,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最后,实施行政审批必须得到法律授权,市发改委必须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精简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按上级要求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要保证我们这里的行政审批清单中的每一项都必须有规可循,有据可查,决不能出现违规设置审批情况。

  进一步加大违法惩处力度

  价格工作关系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因此稳定社会价格也是市发改委的一项重要职责。“法定职责必须作为,这是我们对全体发改委系统成员的要求,必须要杜绝行政不作为的情况。”上述负责人谈到,未来的价格执法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坚决摒弃“图省事”“怕惹事”等错误思想,坚决顶住各类压力,严明执法,公开公正,切实维护全市人民合法价格权益。

  该负责人介绍,在对重大项目的管控上,“要依法依规对项目实行全流程管控,在立项审批、招标投标、资金分配等关键环节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公开透明管理,减少人为自由裁量空间。”另一方面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狠下工夫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稽查工作,用好项目稽查这把利剑,从人员配置、后勤服务上给予充分保障,确保项目依规合法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