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发挥财政职能全力支持扶贫开发工作

05.08.2014  10:26

  一是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通过积极争取,截至目前,上级下达达州市涉农资金21.8亿元(其中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5亿元)。市本级积极筹措资金,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0万元,督促县(市、区)投入扶贫专项资金3799万元,为支持全市扶贫攻坚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二是抓好涉农资金整合。以财政扶贫资金为“黏合剂”,紧紧围绕21万亩农建综合示范区、农业“四区建设”等规划,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将各类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整合到贫困地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全市已整合各类涉农资金9.6亿元用于贫困地区。

  三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切实加强与信贷金融机构的协调合作,积极搭建吸纳社会投资的扶贫融资平台,引导社会和信贷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截至目前,全市已引导社会和信贷资金2.4亿元用于扶贫开发。

  四是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项目审批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市上主要负责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好扶贫项目。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切实把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贯穿于扶贫资金分配、拨付、使用以及扶贫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检查、验收全过程,切实提高扶贫项目实施效果和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