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区(市)县党政一把手 离岗休假、因私离蓉需报告和请销假
区(市)县委政府负责人因出差、出访、学习离开成都市,以及离岗休假、因私离开成都市,应按程序履行报告和请销假手续。
区(市)县委书记、区(市)县长、副书记原则上不能同时全部离开本区(市)县(参加市委、市政府或全市性重要会议活动除外),确需同时外出的,应在报备中说明情况。
各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轮流带班或者值班,值班领导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岗位,带班领导不得擅自离开成都市,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第一时间处理公务。
领导干部不得借用、占用下级单位和其他单位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车辆,非公务活动不得使用公务用车。
各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逐日记录工作日志,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记载工作内容。
各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坚持住在当地。
针对领导干部上班点卯、下班走人,浮在面上、遥控指挥,无视规定、公车私用等“走读”问题,成都将下大力气治理。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深化领导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日前正式印发,明确各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坚持住在当地;区(市)县委政府负责人因出差、出访、学习离开成都市,以及离岗休假、因私离开成都市,应按程序履行报告和请销假手续。
构建制度
严格落实
请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
为约束领导干部的“走读”行为,避免“一阵风”、走过场,成都多管齐下,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给“走读干部”套上“紧箍咒”。
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区(市)县委政府负责人因出差、出访、学习离开成都市,以及离岗休假、因私离开成都市,应按程序履行报告和请销假手续。区(市)县委书记、区(市)县长、副书记原则上不能同时全部离开本区(市)县(参加市委、市政府或全市性重要会议活动除外),确需同时外出的,应在报备中说明情况。
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意见》明确,各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轮流带班或者值班,值班领导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岗位,带班领导不得擅自离开成都市,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第一时间处理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