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成都市将诞生6个敬老模范县(市、区)

08.12.2014  09:09

  为进一步做好老龄工作,建立并完善老龄工作激励机制,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于日前就第四轮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工作提出了实施意见,包括养老保障水平提高、医疗保健制度落实、老年教育网络完善等众多方面内容。

  记者在《关于开展第四轮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工作的实施意见(2012—2015年)》中看到,第四轮全省认定“四川省敬老模范县(市、区)”的总数控制在39个以内。目前,申报工作进入最后半年的冲刺阶段,到2015年6月底前,全省各市(州)人民政府在组织考核评选的基础上,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申报工作。明年我市将诞生6个敬老模范县(市、区)。

  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让千万老人得到实惠

  我省于1997年成为人口老龄化省份。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四川省常住人口8042万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达到1311万人,占16.30%,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04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二位。

  从10月下旬开始,省老龄办组织市(州)组成7个检查组对全省第四轮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工作进行交叉检查。

  这次检查,各市(州)各选定一个创建县(市、区)接受检查。各检查组严格按照《四川省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市、区)考核验收标准》规定的项目,通过实地看、召开座谈会、听取县(市、区)专题汇报等方法,重点对创建县(市、区)党政主导老龄工作情况、老龄工作机构建设情况、为老服务设施情况、基层老年协会发展现状、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发挥和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帮助各地查漏补缺,确保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市、区)的创建质量。

  成都市老龄办为第一组组长单位,组织乐山市老龄办、阿坝州老龄办对攀枝花市、达州市、巴中市创建工作进行了交叉检查;我市金堂县接受了省检查组的交叉检查,创建工作受到了检查组肯定。

  自全省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启动以来,参加创模活动的县(市、区)充分调动了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把老年工作落到了实处,取得了显著效果,让上千万老人得到了实惠。

  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提高了养老保障水平,显著改善了医疗保障条件,老有所学、老有所教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实现老有所为的途径更加多样化,老有所乐的普及面更加广泛。全民的敬老意识和养老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对维护社会稳定、推动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考核新有了标准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与前三轮相比,全省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市、区)考核验收标准有五大突出特点:

  一是吸收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新内容,增加了县级单位要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增加了养老机构管理和登记两个子项;

  二是突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要以“积极的态度、积极的政策、积极的行动”,应对不断加重的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加重了农村养老工作的比重;

  三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高了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的权重,主要是调整增加了“服务设施”及子项目的分值,同时增加了“敬老文明号创建”的子项;

  四是总分值为百分制,对应子项目分值作了相应调整,将原标准的千分制调整为百分制,增加了分值的含金量;

  五是充分吸收了老龄委成员单位对该验收标准的意见和建议,该验收标准也与各成员单位“十二五”规划目标相衔接,同时又高于平均指标。比如,千名老人的养老床位数平均要求为30张,对于敬老模范县(市、区)提高至33张,按照《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城市95%的社区、农村80%的村建立有基层老年人协会的具体指标。

  本报记者 陈琼

原标题: 明年成都市将诞生6个敬老模范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