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剑阁县: 建设幸福美丽新村中的“三抓”

10.08.2015  10:03

(通讯员 王再敏)剑阁县地处川陕甘交界处,全县幅员面积320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8.4万亩,辖57个乡镇,544个村,31个居委会,总人口68.9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0.52万人,农业户数16.96万户,是全省第二轮新农村成片推进示范县建设之一。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按照“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总体目标,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为突破口,以实施“双百工程”(从2014年起,每年启动建设幸福美丽新村100个、引进单体投资不少于50万元的农业招商项目100个)为抓手,全面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和文化传承行动,扎实有效地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现已初步建成幸福美丽新村60多个。

 

抓多源整合,着力解决新村建设“钱从哪里来”。一是以政府投入为导向,通过科学规划、统一规划、有效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给予补助等激励政策,撬动群众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积极性。对聚居点建设,基础设施(三通一平)和公共服务配套以政府投入为主;对贫困户改造危旧房给予每户1—2万元的补助;对特困户和无房户建房,财政补助每户3万元。二是大力促进农民增收,发挥群众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主动性。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做到“七权同确”,建立起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公司、家庭农场等多种土地、林地流转模式,建成了全省首家县级林业产权交易平台。全县流转土地14.3万亩发展特色产业,流转林地13万余亩养殖剑门关土鸡。实现农民财产性收入逐步增加。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以“龙头企业+专合组织+产业基地+业主(农户)+银行+保险”六方合作、利益联结、互利共赢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带动群众发展产业助增收。全县培育专业大户4.7万户,发展家庭农场180个、农民专合组织359个、县级以上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65家。采取“户入社,二次返利”、“钱入股,利润分红”两种方式,实现群众经营性收入快速增加。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资金投放,助推群众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坚定性。组建成立了剑阁县剑雄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搭建了农业融资担保平台。探索出了金融服务“三农”的“互助担保基金融资”、“联保限额融资”、“经营权收益抵押融资”新模式。对部分危旧房改造资金困难的农户,由所在乡镇、村协调信用贷款,每户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

 

抓多改并进,着力解决新村“如何建”。 坚持把民居新建、改造提升和保护性修缮相结合作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基本形式,做到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保则保和应建必建、应改必改、应保必保。一是坚持分类推进,突出民居新建。对有能力、愿意建房和不以经营性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农户,通过统一规划引领、功能配套吸引、政策补助激励,引导他们到规划的聚居点建房,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对以家庭经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户,以农户耕作半径为依据,按照宜聚则聚、宜散则散的原则,建小规模、组团式聚居点或分散建房,建设农庄型新村,发展乡村旅游和农家乐。对无房户、特困户建房,县财政每户补助3万元,由乡镇统一协调土地、砖、林木等建筑材料,统一新建60—80平方米的一层砖混结构的房屋,免费交给无房户和特困户居住,或建设廉租房试点,租赁给贫困户,确保贫困户不落下一户一人,实现户户有房住。二是坚持成片成带,着力民居改造。在抓好民居新建的同时,对无能力拆旧建新的农户和布局相对合理、原有基础较好、聚居人口较多的自然村,重在改造提升,通过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外部风貌改造和内部功能的“五改一建”(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改路、建沼气),改善农村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真正体现前庭后院、瓜果飘香、炊烟缭绕的农村田园风光。三是坚持文化传承,注重民居保护。剑阁历史文化、地域文化、红色文化底蕴浓厚。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过程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些文化的传承与发扬。将三国文化、蜀汉文化、红色文化、地域文化融入到新村建设中。对一些有特色的农家“四合院”,老宅、乡土建筑等,积极鼓励这些居住户搬出这些院落并建新房,政府给予建房补助,将这些有特色的农家院落打造成具有乡村记忆的乡村农耕博物院,长久保持农村的一种乡情、乡愁与乡趣。

 

抓管理创新,着力解决新村建设“怎么管”。一是坚持管理自治。对新村聚居点建设,从立项、规划、建设到管理,都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做到民建、民管、民享。在建设过程中,由建房户推选5—6人成立筹建委员会,具体负责聚居点建筑风格风貌的确定;统一宅协调解决宅基地、林地调换、占用等矛盾,处理施工过程中各类纠纷;统一收取和管理聚居点建房进度、建新拆旧、风貌控制每户5万元保证金。聚居点建成后,成立小区管理委员会(或选择点长),按照村规民约,建立健全聚居点公众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车辆物品管理规定、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公用部位管理规定等六项规定,搭建群众经常性参与村级事务的平台。二是实行社区管理。对已建成并有条件的新村聚居点,除按照综合社区服务中心建立起“四室”、“八站”外,县上统一配套智能化系统、建立幸福院,十大救助制度和开展依法治村等四项工程,打造管理智能化的新型农村社区。三是开展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试点。对财政投入建设的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幸福美丽新村项目,以股权的形式量化分配到相关农户,建立起管理、维护、收益、分配一体化机制,确保有人建、有人管,管理有收益,实现财政支农项目发挥长久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