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创新管理机制促进城乡学前教育优质发展
成都市紧紧围绕“幼有所育”目标,通过强化顶层设计、着力改革创新,多措并举有效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截至2017年底,成都市共有各类幼儿园2366所,在园幼儿54.4万人,3-5岁幼儿入园率达99.21%,学前教育资源总量连续四年实现供大于求,“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二级园以上在园幼儿占比)达69.75%。
一、提高站位,做好学前教育顶层设计
一是强化保障。出台《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坚持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以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为主的发展原则,明确政府发展学前教育主导责任,强化法制保障。截至目前,市域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1315所,在园幼儿占户籍幼儿的86.4%,学前教育体量位居全国前列。
二是规划提标。启动修编学前教育专项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原则,结合“全面二孩”政策下的出生人口数量增长趋势和产业结构调整计划,将学前教育千人学位比由“28‰”提高为“31‰-33‰”,生均占地面积由“不低于14㎡”提高为“不低于15㎡”。计划到2035年,新增规划幼儿园约1000所,新增规划学位30余万个。
三是长效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的意见》《关于规范五城区公建配套幼儿园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的意见》等系列文件,规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应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合同》约定及时移交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把学前教育纳入市政府教育督导工作重点,对区(市)县学前教育投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等进行专项督导,并将督导结果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
二、全力攻坚,加强学前教育改革创新
一是建园增位。启动实施“公办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 近5年,按照“投资、建设、管理”三分离原则,建成公办幼儿园472所,新增学位约13.6万个,项目覆盖市域21个区(市)县。实施中心城区教育公共服务设施“三年攻坚”行动,2018年新开工建设公办幼儿园98所,计划2020年初全部投入使用。
二是公益补位。出台《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坚持政府定价与财政补助相结合原则,建立公益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及考核机制。实行政府限价,核算办园成本,对高新区和五城区公益性幼儿园适龄幼儿按每生每月400元收取保教费。实行定额补助,每生每年按区域分别补助2400元、1000元、800元。补贴教师养老保险,对公益性幼儿园教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给予40%财政补贴。
三是创新办园。制定《关于促进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发展的实施意见》,采取公办园办分园、委托管理、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一体化管理等多形式发展公办幼儿园,增强办园活力。截至目前,高新区、青白江区等区域突破公办幼儿园在机构和人事编制方面瓶颈,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优质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公办幼儿园等新模式。
四是灵活用人。改革公办幼儿园传统人事管理制度,突破编制瓶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非在编教师,合理设置公办园教职工岗位,实行公开竞聘上岗、择优聘用。制发《关于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待遇的指导意见》,将非在编教师工资列入财政预算,提高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促进同一区域非在编教师同工同酬,保障非在编教师在业务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同等地位,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
三、强化统筹,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出台《关于实施成都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提高公益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中心城区、近郊和远郊区(市)县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分别不低于每生每年800元、700元、600元。建立公益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15年上调原2011年制定的公益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上调部分专项用于公益性幼儿园运转,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质量。2017年市本级公益性幼儿园财政补助金额1.12亿元,市域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达23.31亿元,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总量的8.14%。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园长培训机制,推动成都市园长培训基地和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加强合作,有效提升园长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加强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每两年组织开展“成都市最美幼儿园教师”评选展示活动,树立新时期幼儿教师的新形象。重视学前教育领军人才培养,近2年14名学前教育教师分别被评为首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四川省特级教师和成都市学科带头人。市域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达99.92%,园长和专任教师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达91.64%。
三是坚持内涵发展。坚持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重点,引导、促进幼儿园科学保教。建立教研联组工作机制,强化专业指导,构建覆盖城乡的教研工作网络。深化区域互动发展和幼儿园结对帮扶机制,促进幼儿园提档升级,引导幼儿园分类发展。
四是规范入园管理。建立市域公益性幼儿园网上报名平台,实行网上报名。严格要求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方式变相遴选生源。严格落实招生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市3-5岁幼儿入园率达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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