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创新政府采购价格监管见成效

07.08.2015  19:53

我市创新政府采购价格监管见成效

 

2014年以来,我市积极开拓政府采购价格监管新思路,在建立政府采购价格监管的事前、事中、事后机制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是从采购活动事前入手,“强责任、促摸底”——即强化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中的主体责任,督促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实施前,对拟实施的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摸底”,并将不少于三个的“摸底”价格记录于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为采购实施提供指引。2014年,市级部门单位已对1075个采购项目进行了市场调研“摸底”,从已完成项目合同价格反映,采购价格均低于预算金额和市场调研价格。

二是从采购活动事中入手,“建参考,设限价”——即引入第三方机构—中国•中关村电子信息产品指数(以下简称:中电指数)以大数据思维收集、分析六类品目多方价格数据,形成市场平均参考价格,用于指导和限制协议供货产品的最高限价,确保采购成交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三是从采购活动事后入手,“重监测、督落实”——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中电指数在价格监测中发现的最高限价虚高产品进行下架处理,杜绝高价采购发生。2014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根据监测报告将84款产品剔除协议供货产品库;二是根据价格监测数据约谈供应商或厂商,要求其对价格虚高产品进行调价或更换,2014年,供应商主动对238款产品下调了366次协议供货最高限价,平均下调幅度为7.80%。通过以上举措,2014年纳入价格监测范围的产品最高限价与监测价格平均价差已从年初的32.79%降低到0.92%,为实现政府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采购目标提供了技术保证。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价格监管力度,一是扩大中电指数监测范围,将监测品目逐步覆盖政府集中采购各类通用品目;二是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项目的评价机制;三是建立采购合同公示机制,通过对合同重要信息的公示,为全社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创造条件,形成更加完善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