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出台十三条措施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
09.07.2014 13:00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措施》指出,要加大投资力度,促进工业止滑回升。加快推进全市25个重大工程项目和150个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开展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进度清理检查,2014年6月以前已安排资金的项目(不含前期工作项目),9月底前必须全部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逾期未开工的,收回已拨付资金,用于实施进度好的县(市、区)和新确定的重点项目。加大生产经营性项目土地闲置清理力度,将清理回收的土地统筹优先用于纳入年度开工计划的重点项目。对重大工业项目用地给予重点倾斜,将不低于30%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用于工业项目建设,优先保障亿元以上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全面落实丰水期富余电量消纳政策,争取更多工业企业进入直购电试点。
《措施》明确,鼓励采购本地产品(服务)。我市将定期发布大宗物资及机电产品设备需求信息,组织市内企业配套对接,稳步提高市内产品采购配套比重。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市内项目建设原则上采购本地工业产品。本地产品参与保障房、市政工程、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政府集中采购商品、医保类药物招标采购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政府采购。对2014年采购使用市内工业产品比上年净增1000万元以上的市内企业,根据其实际采购金额,按一定比例从本级工业发展资金中给予一定奖励。
《措施》特别指出,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对进驻工业园区且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工业企业,按有关规定实行城市市政建设配套费、人防费减免优惠政策。企业取得专项补贴、土地返还款、税收提成返还等专项资金,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作为征税收入。降低产品检验检测收费,各项涉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在现行执行标准上降低10%,计量、安全检定检测收费降低10%,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降低10%,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费降低20%。全面清理各类涉煤行政事业、中介服务及培训收费项目,暂停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省级以下设立的涉煤收费项目,规范各类涉煤培训并降低收费标准25%,取消白酒生产许可证年审收费。
《措施》明确,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一般预算支出安排,落实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地方债券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措施。新建商品住房中必须配建保障性住房,并按土地出让时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进行配建。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9月底前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0598套(户)全部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
《措施》还涉及大力开拓市场、努力扩大消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及推进农业提质增效、提高审批效率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我市将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09.07.2014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