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17.12.2013  18:22
             

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13年12月17日下午2:30在成都市级机关第四办公区A座101会议室举行2013年第22次专题新闻发布会。
本次新闻发布会特地邀请了成都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巡视员李忠仆、成都市地税局法规处处长徐琳、成都市金融办资本市场处副处长蒋琳,向大家介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成都出台26条措施 帮助20余万户中小微企业解决“成长烦恼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 中小微企业是数量最大、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是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支持成都市中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成都市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涵盖了金融、财税、市场政策等方方面面。对于成都广大中小微企业而言,将得到哪些政策优惠?中小微企业拓展市场、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又将有哪些政策支持?今天,我们邀请了成都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巡视员李忠仆先生向大家介绍此次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出席发布会的还有成都市地税局法规处处长徐琳女士、成都市金融办资本市场处副处长蒋琳女士,如果记者朋友们有关于金融、税务方面的问题,她们将乐于为大家解答。 

  下面,请李忠仆先生发布新闻。 


李忠仆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下午好!  中小微企业是不容忽视的庞大市场主体,中小微企业的良好发展对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经济成熟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日前,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涉及财税、金融、市场、创新管理等多个方面。这是成都市进一步营造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的重要举措。受市政府新闻办委托,现就该《意见》出台有关情况向大家简要介绍。 

  营造制度环境 助力成都“产业倍增”战略。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县域经济主体,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成都市委和市政府十分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据不完全统计,仅2012年,成都市中小微企业实现增加值3281.5亿元,占全市GDP40%,同比增长20.6%;今年前三季度,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56亿元,同比增加9.8% ,实现利税总额274.5亿元,同比增加11.2%,充分反映了成都市场经济的活力。目前,全市中小微企业总数达20余万户,从业人员达200余万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在扩大就业、深化改革创新和促进经济增长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与全国一样,在国际经济恢复乏力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情况下,我市不少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存在不同程度的发展制约,比如:企业竞争能力不强、转型升级缓慢、资源约束加大、融资较为困难、市场需求不足、经济效益欠佳等。对此,必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中央、省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尤其是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要求,我市日前正式出台《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此次《意见》实施范围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一、二、三产业,有效期4年。《意见》共有八项二十六条,涉及加强企业服务、财税扶持、融资支持、创新发展、拓展市场、提升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运行负担,更大力度发挥中小微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和社会稳定等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实现成都“产业倍增”战略目标夯实基础。

 

主持人
  补资金省开支 融资财税政策双支撑。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充足、稳定的资金链,针对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流动资金少、贷款融资难问题,《意见》打出了融资财税双支撑的政策“组合拳”。未来4年,成都每年将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不低于2.2亿元的专项资金,帮助企业发展的同时,为企业贷款担保提供风险补偿。税收减免方面,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免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西部大开发鼓励类的中小微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中小微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未来四年,预计每年政策将为中小微企业减轻税费负担不少于10亿元。 


李忠仆
  针对中小微企业贷款成本高、缺抵押、少担保等困难,《意见》新增多种方式缓解企业融资问题,一是要求银行金融机构和小贷公司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积极向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最高奖励50万元;二是通过补偿和奖励,鼓励担保机构敢于向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以及降低担保费率,其中,代偿损失最高补助500万元,担保奖励最高100万元;三是支持融资模式创新,大力推广互助“资金池”和“统贷统还”等融资模式,提升中小微企业信用能力,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的贷款平台,最高可获得500万元资金扶持;四是鼓励支持发债、租赁、保险等多渠道融资。

  撬动市场需求 三成政府采购锁定中小微企业。《意见》新增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在政府年度采购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低于采购总额30%、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低于采购总额18%。《意见》同时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投标,如小微企业占联合体股份达到30%以上,还可给予联合体最高3%的价格扣除。 

  为鼓励中小微企业产品进入大商场和超市,《意见》创新设立了两种补贴机制:对中小微企业进入中心城市主城区大型商场和超市设立专柜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补贴;对大型商场和超市吸纳本市中小微企业产品新进场销售的,按新产品销售额的1%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此外,本市工业企业全年采购本地中小微企业产品及加工服务的,也将按一定比例得到奖励。

  增强内生动力 最高200万元奖励企业转型升级。市场条件是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进一步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则是企业的内生动力。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意见》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等原有政策措施基础上,新增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和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分别设立最高50万元和30万元的补助金额,鼓励企业提高运营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意见》对主导制(修)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60、40、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纳入省、市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计划且完成的,最高奖励200万元。 

  《意见》针对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管理薄弱、人才不足等问题,首次提出支持企业管理创新,设立30万元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同时对企业开展各类人才培训、技能鉴定等活动给予适当补助,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创业就业的,成都市将给予社保补贴。
 
  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将陆续出台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进一步营造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全市中小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全市经济高效、可持续发展,为将我市打造成“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夯实基础。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
 
  谢谢李忠仆先生介绍,谢谢徐琳女士、蒋琳女士出席本次发布会。谢谢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中央、省市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相关政策:
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
http://www.cdsme.gov.cn/html/detail_020203_130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