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红黑榜将录入征信系统

29.09.2016  04:41

  近日,为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依法诚信生产、经营,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广安市农业局印发了《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红黑榜管理办法》。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日常监管、群众举报等多种途径,对辖区内从事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和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的良好行为和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对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守信红榜和失信黑榜标准的生产经营主体,将其列入“红黑榜”管理;市农业局对区市县收集、审核、告知的守信红榜和失信黑榜名单进行汇总并报市文明办审核备案后,通过市级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布,“红黑榜”管理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列管和解除日期均以公布日期为准,到期后自动终止。

  同时,市农业局将向社会发布的诚信“红黑榜”相关信息报送市人民银行信用信息中心,录入全市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祝良金、王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