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交通运输局二月份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一是强化春运安全组织领导。成立春运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春运安全生产工作。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属有关单位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召开春运安全专题会议,传达省、市政府及省厅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印发了《巴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巴市交[2015]19号),进一步加大春运安全工作的指导力度,牢牢把握春运安全工作的主动权,保障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监管。针对春节人流、车流、物流急增和交通施工建设赶进度的实际,局直属单位和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采取春节不放假,充实一线监管力量,加大客流高峰和船舶密集区、主要滩险等重点水域,“两客一危”、砂石船等重点船舶的监管,督促乡镇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和“签单发航”制度,严厉打击超载、非法载客、争抢航道、冒雾冒险航行等违规违章行为。认真履行“三把关一监督”职责,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行车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六严禁”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点至5点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和“84220”规定,特别强化对危货运输企业、农村客运、城市客运和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的桥梁、涵洞、路基缺口的养护和施工管理,完善并规范危险路段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及时清除路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督促指导施工建设单位加大长大桥梁、隧道和高边坡等重点工点、重点部位监控,保障施工建设安全。
三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省厅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求,市局印发了《巴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巴市交[2015]16号)进行部署,细化了活动方案。局直属单位和各县(区)交通运输局采取“条块结合、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和企业全面自查、行业管理部门专项检查、综合督查”等方式,扎实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2月4日至2月15日,市局相继派出5个安全综合督查组,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冬季安全生产和春运工作开展了督查,针对督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建立了台账,制定了整改措施,并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全市督查检查运输企业320余个次,码头160余个次,车(船)1200余台(艘)次,施工建设项目30余个次,排查整治隐患70余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320余块。
四是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县(区)交通运输局和运输企业组织宣传队伍深入城区、乡镇、企业、车站、码头、公路沿线和施工现场,采取以宣传车、发放资料、张贴标语,宣传安全知识和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市运管局、公路局、海事局、质监站、城客办等单位结合冬季和春运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板报、简报、挂图和出租车LED显示屏、公交车车载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督促指导运输企业、乡镇加大对驾驶员、驾长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实操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冬季和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人心,营造浓厚氛围。全市参与宣传18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发宣传资料11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20余幅、挂图380余张,制作展板35张,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60余场次,培训从业人员2600余人次。
截止2月底,全市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养护、路政管理、施工建设、城市客运安全亡人事故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