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13日成都280多辆出租车聚集 市交委回应

15.01.2015  11:37
核心提示:14日下午成都市交委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了《成都市交委关于部分出租汽车在市区聚集情况的通报》,通报了关于1月12日和13日上午,           14日下午成都市交委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了《成都市交委关于部分出租汽车在市区聚集情况的通报》,通报了关于1月12日和13日上午,成都中心城区少量出租汽车在新会展中心周边采用集体停放方式表达要求打击私家车参与“专车”营运等诉求等问题。

  1月12日和13日上午,成都中心城区少量出租汽车在新会展中心周边采用集体停放方式表达要求打击私家车参与“专车”营运等诉求。后经市交通、公安部门及出租车企业的现场劝解和疏导,聚集车辆分别于12日下午3点、1月13日上午11:30左右散去。

  据了解,成都市现有出租汽车18611台,其中中心城区14898台,经营企业50家,从业人员逾3万人。1月12日参与聚集的车辆最多时达到280多辆,13日最多时达到70多辆。

  1月12日上午中心城区少量出租车聚集情况出现后,针对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诉求,成都市交委高度重视,建立了与驾驶员的对话平台,设立专门的接待点,受理并积极回应驾驶员的诉求,并希望驾驶员通过合理方式表达诉求。同时,市交委要求出租汽车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

  针对出租车行业、市民和媒体关注的“滴滴”、“易到用车”等软件推出的专车业务,市交委1月12日公开表示,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私家车或社会车辆等非营运车辆参与“专车”营运的行为属于非法营运,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予以查处。

  1月13日下午,市交委再次召开租赁车管理专题会议,明确租赁公司不得与软件平台合作开展专车等客运出租车业务,要求各区(市)县按要求加强对属地租赁公司的管理,同时对专项打击工作进行了部署。

  1月14日,市交委与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汽车非法营运行为的公告》,禁止利用私家车和社会车辆等非法营运车辆从事客运出租车业务,严禁汽车租赁公司利用从事租赁业务的车辆开展专车等客运出租车业务;加大对各类汽车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出租汽车客运市场。

  成都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市交委将继续做好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升综合整治工作,积极研究为市民提供更多元化、差异化便捷出行的合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