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认定困境儿童年度内个人救助额最高可达10万元

29.02.2016  10:44

  近日,巴中市印发《关于做好困境儿童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被认定的困境儿童年度内个人救助额最高可达10万元。

  根据通知,被认定的困境儿童可享受每月低保标准全额补差和150元/月调节补助;其住院治疗费用按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的70%予以救助,年度内个人救助额最高可达10万元;对遭遇生活重大困难的及时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临时救助。同时,巴中还减免困境儿童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学杂费,给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新生每生每年各2000元的生活补助和学费补助等7类20条救助关爱措施,切实为困境儿童编织了一张兜住底、盖住面、溢满爱的安全保护网。 (记者 庞峰伟)

责任编辑:郑玮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