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男子两度入寺盗窃香火钱获刑

14.07.2014  20:26

  四川在线巴中频道消息 近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巴中市平昌县人民法院获悉,巴中一男子因盗窃寺庙香火钱,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悉,2014年2月,被告人李某从通江县来到平昌县城玩耍,将身上所带现金用完后,因无钱上网、吃饭,产生盗窃念头。2月17日,李某来到极乐寺,趁念经堂膳房无人看管之机,偷偷溜进膳房内将该寺住持释离了放在书桌抽屉里的4900元现金盗走后逃离现场。3月3日,李某在平昌县佛头山佛山寺公德箱翻动时被僧人发现,遂报警。在公安机关询问中李某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其在极乐寺盗窃的犯罪事实。且李某在2009年10月12日因抢劫罪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该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李某在刑满释放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在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在公安机关盘问中,主动交代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胡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