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某商场销售“喜洋洋”“灰太狼”侵权遭索赔
四川在线巴中频道消息(向波 李杨 记者 龙红梅) “作为销售商以前经常销售儿童玩具,从来没想到会侵犯知识产权而成为被告。吃一堑、长一智,以后一定要吸取教训。”某超市一名李姓销售经理不无感慨的说道。
近年来,系列动画片《喜洋洋与灰太狼》的热播使得剧中的动画人物成为众人追捧的“明星”,其一系列衍生产品也受到市场青睐,由此也引发了众多侵权案件。
据四川在线记者获悉,在巴中,某商场和某超市因未经许可使用印有“喜羊羊”、“灰太狼”等卡通形象的玩具商品,不幸成为被告。“喜羊羊”与“灰太狼”的著作权人,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侵权商场和超市起诉到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该类案件因侵犯著名卡通形象“喜羊羊”与“灰太狼”成为典型案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妥善处理此案件,中院环保法庭主动做社会影响风险评估工作:一方面,对全市商家进行知识产权法的“普法宣传”,让商家对享有著作权的商品进行商业性销售时,应具备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及自身风险防范的双重意识;另一方面,向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分析巴中市经济发展现状,积极引导当事人从保护知识产权和促进地方经济、销售行业健康的角度出发,寻求利益的共同点。
经过多次调解,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变更赔偿标准,由原本要求每件侵权商品赔偿5万元变更为1万元。被告某商场、某超市承认侵权行为,但认为每个案件赔偿1万元的要求过高,商场和超市销售的侵权商品利润小,销量低,应按照实际情况调整赔偿数额。承办法官把握当事人的主要争议焦点主持调解,最后经过合议庭的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21件涉知识产权案件得到调解处理,其中2件每件赔偿7500元、10件每件赔偿3200元、9件每件赔偿3100元。至此,该案得到调解处理。
巴中中院环保法庭庭长赖敏对记者说:“生活中要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商家在进货时应当尽量能够与厂商签订书面并且查阅厂家是否具有相关授权证书。二是注意保留相关票据,一旦发现厂商销售的是侵犯知识产权产品或者三无产品,便于向商家索赔或追偿,以将自己的商业风险最大限度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