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建立“调仲对接”新机制推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

26.11.2015  04:06

今年以来,巴中市工商局积极探索创新消费维权方式,改变传统以“行政调解”为主的单一消费纠纷化解模式,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消费争议中的独特优势,构建具有法律效力的“调仲对接”新机制。目前,全市已通过消费争议仲裁机构仲裁消费纠纷21件、调解消费纠纷231件,成功率、满意率均达100%。

该局依托巴中仲裁委员会设立消费争议仲裁机构,成员由消费者组织代表、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构成,消费者组织代表担任首席仲裁员。如果争议双方出于便捷高效考虑,同意消费者组织代表作为独任仲裁员,也可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即时仲裁。对涉及技术性、专业性消费争议,邀请专业律师、行业专家等作为消费者组织代表,以便科学判断责任归属。

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主要职责是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仲裁法》和《巴中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免费调解、仲裁争议标的额10万元及以下消费争议纠纷。仲裁中,按照自愿独立、公开透明、简捷便民的原则,实行“一套仲裁告知书、一套申报材料规范文本、一张仲裁流程图”,公开办事须知、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事项。该仲裁中心还制定了《消费争议仲裁办法》、《消费争议仲裁员行为守则》、《消费争议仲裁纪律》等配套制度,促进消费争议仲裁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