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平昌一农夫因焚烧谷桩引发火灾烧毁山林

04.07.2014  20:22

  四川在线巴中频道消息(孙万民 记者 龙红梅) 近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巴中市平昌县人民法院了解,巴中平昌一农夫因焚烧谷桩引发火灾烧毁山林,农夫陈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据悉,2014年3月陈某某在自家田里焚烧谷桩,因天气干燥,且风力较大,火势蔓延至田旁边的山林,引起火灾,大火燃烧近4个小时后,被赶到的人员扑灭。本次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7公顷、未成林造林地4.7公顷,烧毁成材林木1785株,幼树幼苗7254株。

  法院认为,陈某某在公共场所使用明火,处置不当,造成山林被烧毁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陈某某系初犯,当庭认罪,积极补栽林木减轻损失,可从轻处罚。该院结合平昌司法局对被告人的社区矫正意见,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