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鼓励支持建设“飞地工业项目”

29.03.2014  14:29

  本网讯(记者 罗婷)3月25日,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按照政策资源、要素资源集中利用,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的总体原则,我市鼓励市外经济发达地区政府或经济组织在经开区建设“飞地工业园区”,同时,鼓励和支持各县(区)在经开区和平昌工业园(即“一区一园”)建设“飞地工业项目”。

  “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发展‘飞地工业’工作,建立发展‘飞地工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市经信委办公室主任佘勇介绍,“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研究制定‘飞地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安排‘飞地工业’发展布局,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意见》明确,经开区“飞地工业”规划用地12平方公里,平昌工业园“飞地工业”规划用地6平方公里,主要承接摩托车及配件、白酒产业“飞地项目”。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招商引资项目进行产业符合性和投资强度审查,确定项目入驻园区。督促职能部门或园区行政服务中心限时完成“飞地工业项目”的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经开区建设的“飞地工业园区”,实行“六统一、两独立”建设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功能配置、统一产业定位、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政策标准、统一社会管理,独立运行、独立核算。

  按照《巴中市工业园区发展总体规划》确定的全市各园区主导产业定位,各县(区)招引的不符合本县(区)园区主导产业项目,以“飞地工业项目”方式进入“一区一园”。入园项目的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绿化率、环保等应达到规定要求。同时,各县(区)进入“飞地工业园区”的企业主体和进入“一区一园”的“飞地工业项目”企业主体可在落地方登记法人企业,在引资方登记营业单位。

  在经开区设立的“飞地工业园区”,同等享受全省"51025"重点产业园区的优惠政策。进入“飞地工业园区”的投资项目由飞地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全程跟踪服务。进入“一区一园”的“飞地项目”由引资方负责项目核准或备案及全程跟踪服务,项目的报规报建管理由落地园区负责。

  《意见》要求落地园区要确保项目同等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要素保障及其他服务。经开区建设的“飞地工业园区”和各县区进入“一区一园”的“飞地工业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落地园区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负责,引资方按照落地园区的统一政策标准承担费用。

  根据《巴中市投资鼓励办法》规定,在扣除对企业税收扶持政策部分后,进入“飞地工业园区”的企业税收由引资方享有。在“飞地工业园区”落地的工业项目和企业的日常税收管理由落地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

  “各县(区)进入‘一区一园’的‘飞地工业项目’招商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工业增加值、利润总额等建成投产后生产经营活动成果的各项指标由引资方统计和享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分享,由引资方、落地方分别统计。”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引资方统计部门按照统计报表要求,组织开展‘飞地工业项目’和企业相关统计报表的布置、培训、收集、审核和汇总上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