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督查组督查巴中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21.01.2016  11:56

1月11日至12日,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专项督查的通知》的安排,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罗茂乡率领省侨联党组书记、主席刘以勤,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苗勇,以及省委督查室省总工会研究室和省侨联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巴中市,对巴中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专项督查,并召开了汇报座谈会。

巴中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刘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袁闻聪以及市委联系群团的副秘书长、市委组织部、市委目督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侨联、市残联、市科协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刘嘉代表市委市政府向督查组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就巴中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作了详细汇报。

刘嘉汇报了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召开及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出台后,巴中的贯彻落实情况。他说,市委高度重视贯彻党的群团会议精神,市委召开了三届第153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听取了群团工作汇报;引领群团组织树立责任意识,突出群团职能问需,牢牢把握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问需,紧紧围绕“党政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扎实做好我市党的群团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要求,坚持转型发展,切实把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按照“项目化、责任化、目标化”要求,不折不扣的把各个岗位工作抓实,努力推动我市群团事业健康发展。

在听取汇报后,督察组充分肯定了巴中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群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其群团工作转型发展和新时期的工作重点提出了建议和希望。

罗茂乡指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群团工作支持力度,特别是在群团阵地建设、项目筹划、资源使用、力量调配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加强与群团组织沟通协调,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整合资源、协调联动、提高效率;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教育、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度、发展规划、重大决策时,邀请相关群团组织参与调研和论证,充分听取意见,充分考虑相关群体利益;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积极支持群团工作,及时宣传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群团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依法及时查处。

罗茂乡要求,群团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群团工作的新要求,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在党政所需、群众所急、自己所能的领域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切实保持和增强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禁乱发钱物,做到清正廉洁,维护好群团组织和群团干部良好形象。

市委组织部、市委目督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8个市直部门负责人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等情况分别作了汇报发言。

座谈会前,督查组一行还先后深入平昌县群团组织服务中心、金宝新区、四川兆润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市财政局等地,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调研的形式,深入了解我市群团工作开展情况。

(本文编辑:蒋孝龙  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