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经开区依法拆除违法建设

08.08.2014  14:23

  8月6日,在经开区党工委的安排下,兴文镇政府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兴文支队,对兴文镇排垭村及石笋村3户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拆除,共计面积577.33平方米。截至目前,兴文镇共发现违法建设27起,已依法拆除8起,面积达1143.99平方米。

  上午8点,记者在兴文镇排垭村看到,村民王某在临近自家住房旁新建了410平方米的钢架结构房屋,房屋尚未建好,地上堆放着建筑材料。村民王某某家,四面单砖围起93.73平方米的一层砖混结构房屋,没有屋顶,地上长满了杂草。位于石笋村的73.6平方米违法建设掩映在树木杂草间,不仔细查看难以发觉。

 

  “今年6月中下旬,我们在巡查时发现了这些违章建筑,当即给户主发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但通过不定期巡查,我们发现户主没有履行义务。因此今天兴文镇政府联合执法局,出动执法人员30人,公安干警6人,民工20人,依法对违法建设进行拆除。”市城管执法局兴文支队副大队长李治中告诉记者。

 

  在执法人员与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先与搭建违章建筑的居民进行了充分的沟通,随后执法人员在违法建设周围拉起警界线,由专业拆除工人进场拆除,整场行动持续了近5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