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局“四结合”有效开展食品重点监管项目

11.01.2016  11:58

一是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生产企业逐一梳理,以“现场检查记录表”方式发至食品生产企业和各(区)县监管人员手中,限定整改问题及期限。

二是督查与帮扶相结合。实行“点对点”帮扶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溯源体系,指导其切实把好生产过程控制,避免出现各种微生物及化学等污染。

三是督查与回访相结合。定期开展回访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督查与处罚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情节严重的,移送稽查予以立案查处,对整改不力的企业通报县(区)局实行加严监管。

截止目前,共检查大米、食用油、肉制品、饮料.瓶(桶)装饮用水、代用茶、酒类、炒货制品、食用菌、糕点等11大类食品生产企业34家,抽取样品25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3批次,立案查处3起,责令限期整改20起,责任约谈企业负责人15人(次),帮助12户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培育9家企业积极争创“巴中市名牌产品”,注销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条件6家企业6张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