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局启动“大桶水”专项整治工作

17.06.2015  17:53

一是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 先期结合宣贯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包装饮用水国家标准》,告知生产企业对照检查,从企业生产资质、循环用水桶情况、源水卫生情况、现场环境卫生、生产必备条件、生产管理现状、产品标签标识和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

二是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 组织各县(区)局对辖区内所有“大桶水”生产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掌握其生产现状,摸排“大桶水”的安全隐患,并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同时,结合国抽、省抽,加大开展市、县级抽检力度,做到抽检全覆盖,为专项整治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实施集中整治。 对已获证但不能持续满足许可要求的,按程序依法撤销相关许可。对无证无照生产的“黑窝点”,报请当地政府依法组织取缔。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制假、使用废旧塑料制成的“黑桶”、卫生条件不达标、产品质量不合格等各类违法行为,提高专项整治的震慑效果。

四是要整改巩固和公开信息发布。 要加大媒体宣传,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质量差的企业,引导市民健康消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